卫健委牵头!未来3年,各级医疗机构将全面参与康复医院建设!
《方案》明确,湖北省将从多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全省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
并逐步探索将公立康复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统筹要求,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康复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一、合理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
由省卫健委牵头各地要将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按照分级诊疗工作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科学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及其床位供给,实现卫生、民政、残联康复资源共享、互补、联动。
2、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或康复医疗中心);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规范设置康复医学科。
3、推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康复医疗门诊,打造“社区卫生康复医疗服务示范中心”。达到社区医院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设置康复医学特色科室,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二、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1、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2、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公立三级医院要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积极参与。
3、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鼓励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三、大力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康复医疗人才教育和培训。深化医教协同,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效衔接的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提供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康复医疗人才。推动我省相关医学院校积极设置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等紧缺专业,并根据实际设置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专业。持续推进康复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注重提升临床实践能力,探索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建立以提升康复治疗专业技术能力为主的康复治疗师毕业后教育体系。
2.加强突发应急状态下康复医疗队伍储备。各地要依托有条件、能力强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组建一支能应对重大疫情和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康复医疗专业应急队伍,省级和各市(州)分别建立不少于20人的康复医疗应急队,县(市、区)建立满足当地工作需要的康复医疗应急队。
四、全面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以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不同人群的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肿瘤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重症康复、中医康复、心理康复等康复医学亚专科建设,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
2、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提高基层康复医疗能力。各地要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培训。
建立康复医疗联合团队,开展一对一帮扶,选派康复医学专家定期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查房、培训等,推进优质康复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帮扶基层提升康复医疗能力。
五、康复医疗器械采购风潮来袭
2023年,正处于该项方案实施的初期,湖北各地需要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康复医疗发展工作。该项方案的实施必将在医疗器械领域带来一轮新的采购风潮,机遇难得一求,需要牢牢把握!
“康复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
来源 | 健康界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