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招考笔试中摘口罩考生成绩?德州卫健委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田卫东,称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于7月3号(上周日)在德职进行,笔试准考证里明确要求,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但考场里有许多考生没有遵守,在考试过程中就摘了口罩,实为考试违纪。这些考生来自各地,造成了疫情传播风险。最重要的是,这些考生是接受选拔进入我市各大医疗机构的新生力量,疫情常态化严峻形势下,不遵守防疫规定,连口罩都不愿坚持戴,将来入职后如何遵守工作纪律制度、怎么保护自身和群众健康安全?简直不敢想象。现在面试入围名单已经公布,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倒查考场录像,如发现入围考生中有不戴口罩出现在考场及教学楼,应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取消笔试成绩,重新递补。为了人民利益,绝不能姑息迁就。
山东省德州市委督查室8月2日回复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试过程中摘下口罩的行为不属于成绩无效的情形。
具体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已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1.对于“部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没有全程佩戴口罩”的问题。
一是本次考试前对所有考生均查验了健康码、行程码,并要求提供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对于未能提供德州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现场进行核酸检测,并在隔离考场考试。经查,本次参加考试的1546名考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是疫情防控专家全程对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考试过程中有监考老师反映,有考生因佩戴口罩时间过长,导致身体不适。为避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经疾控专家现场研判,对在考试过程中摘下口罩的行为未再做出硬性要求。
2.对于“如发现入围考生中有不戴口罩出现在考场及教学楼,应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取消笔试成绩,重新递补”的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试过程中摘下口罩的行为不属于成绩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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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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