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新规:不得脱岗、离岗、关门停运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村卫生室持续有效运行的通知》。
通过积极推进“一村一室(站)”建设和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备,北京已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为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农村地区地域特点、人口规模、资源现状等情况,对村卫生室提出6大新要求。
要求一:不得出现脱岗、离岗、关门停运现象
在村级医疗卫生岗位人员补充到位基础上,北京要求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检查力度,务必保证相关人员在村卫生室岗位值守并提供服务,不得出现脱岗、离岗、关门停运等现象发生。
乡村医生因年龄原因退出或自行离职时,应及时采取公开招聘(募)、上级医疗机构派驻、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等多种方式进行人员补充。
上级医疗机构下派医务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乡镇社区医务人员轮流值守,必要时统筹调配区域二、三级医院力量参与村级医疗卫生工作,确保机构不空岗、服务不断档。
要求二:实行“镇管村用区买单”制度
为完善村卫生室管理措施,北京要求全力推进“镇管村用区买单”制度。
即村卫生室及其岗位人员均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区财政保障相关经费。 具体分为两种形式:
完全一体化管理: 即村卫生室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财物和服务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业务一体化管理: 即村卫生室及岗位人员接受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培训进修、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享受辖区政府提供的岗位购买服务待遇。
有条件的区可以择优将乡村医生岗位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纳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管理,或实行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形成“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要求三:做好农村疫情防控
村卫生室要协助村委会做好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对就诊患者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流调询问和信息登记报告等制度。
同时为村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村庄卡口值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做好本村村民和外来人口症状监测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定期指导村委会开展环境消杀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发挥传染病监测哨点和探头作用。
要求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村卫生室要在上级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切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为:
①主动掌握村民健康状况,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和个性化健康指导;
②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包括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重性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随访等,更好地促进农村群众生命全周期健康及安全。
要求五: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为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北京提出 按照以下三种类型加强村卫生室分类管理与指导:
城乡结合区域: 特别是人口倒挂村的村卫生室,要在充分开展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发挥周边医疗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远郊平原地区: 要注重发挥区域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优势,通过业务指导、讲座培训、出诊带教等方式带动村卫生室诊疗能力提升;
山区半山区: 要充分利用区域医联体龙头医院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出诊、远程培训、咨询答疑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山区。
要求六:加快村卫生室医保定点
为方便村民就近就医取药,北京强调 加快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基本条件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要求, 加快电脑、打印机等硬件配置,加强网络及管理系统建设,满足医保联网结算要求。 同时,做好上级医疗机构对村卫生室的信用承诺及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伴随着近三年新冠疫情的反复,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短板的要求显得尤其重要。
为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行,北京将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入村督查,发现未运行的村卫生室及时查明原因、协助解决问题,对无故不正常运行的村卫生室进行通报。
来源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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