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局:废止25项医疗服务项目, 不得再向患者收费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通知称,自10月1日起,该区将修订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25项医疗服务项目。
根据通知,修订的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千级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葡萄糖测定(快速血糖检测)、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等。其中,葡萄糖测定(快速血糖检测)三甲医院指导价格为7元。被废止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电脑血糖监测、氧气吸入说明“使用头罩吸氧加收”、乳腺血氧成像、经颅多普勒卧立位试验等。
通知明确,已废止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
通知全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五市医保局,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飞行检查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相关医疗机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效率,逐步形成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经请示国家医保局同意,决定修订、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25项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地级市医保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整完善辖区价格项目。修订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要与自治区保持一致。项目制定价格为三甲医院指导价格,地市可结合辖区医疗机构实际,按照不高于三甲医院价格制定价格政策。废止项目全区同步执行,已废止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修订项目汇总表
2. 废止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来源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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