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
肿瘤内科学科带头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体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3、专业:内科学(肿瘤方向);
4、专业技术资格:主任医师;
5、其他:在高校附属医院、省级医院或三甲医院从事相应岗位工作15年及以上。有境外留学、进修经历及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三、待遇
1.符合深圳市编制管理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入编手续;不符合深圳市编制管理要求的,参照在编人员发放工资待遇(不含职业年金);
2.可根据医院规定申请学科带头人科研启动基金;
3.提供免租人才住房或住房补贴;
4.协助办理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事宜;
5.符合深圳市相应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可按政策享受相应人才项目奖励。